(古来17日讯)本月11日在哥打丁宜法院押送往东甲礼让监狱途中跳囚车逃走的两名印尼囚犯,今早在古来推事庭被控,皆被判处8个月监禁。
两名被告分别是40岁的利基里纳迪及36岁的哈芝沙米鲁丁,他们跳囚车逃跑时皆蒙受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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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他们与另两名印尼囚犯,在哥打丁宜法院被控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2)条文及被判须服刑6个月,但却在从哥打丁宜法院被送往监狱途中解开手铐跳车逃跑。
古来推事庭推事艾祖里沙希拉在他们对控状表示认罪后,宣判他们的刑期从被捕日起生效,入狱8个月。
根据控状,他们因触犯移民法令而被合法拘留,但却在送狱途中,于英纳路通往古来新港的路段,在3名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官员的监管下,成功解锁及打开囚车后门,并跳下囚车逃跑,触犯了刑事法典第224条文。在这项条文下,最高刑罚为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古来警区主任卓明耀早前发文告指出,警方在接获投报后,成功在24小时内逮捕两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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