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新加坡一名3歲男童手臂現3.5公分長傷痕,其母追問幼兒園卻被告知是同學捏傷的,但左看右看都覺得不像。
但是,校方表示詳細調查後,確定傷勢由另一名兒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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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太太(42歲,會計師)近日聯繫《新明日報》,指3歲兒子自今年1月入讀新加坡中峇魯一家幼兒園後,前後4次受傷。
她指最近一次受傷是在3月29日,傭人下午接孩子回家時,教師沒見到父母,於是打電話通知男童的左手臂受傷。
她說:“兒子回家後,我發現她手臂紅了一大片,而且破了皮和起泡,傷口約3.5公分長。”
“一名女職員告訴我,兒子是被同學捏傷的,但我看了不像,當天帶他看醫生,醫生也說傷勢不尋常,不太像是捏傷。”
吳太太之後向校長反映此事,得到的回覆同樣是兩名教師都說孩子是被同學捏傷。
“不過,校方沒有安裝閉路電視,因此無法看到確切經過。”
她透露,雖然兒子也簡單跟自己說過是被同學捏,但由於表達不清晰,她心裡還是存疑。
她質疑目睹的女職員是否阻止同學傷害孩子,以及為何沒有在事發後,第一時間打電話通知家長。
“我嘗試要求跟這名同學的家長談,但校方說不能這麼做。”
她已向新加坡幼兒培育署反映此事,希望能介入調查傷勢因何而來。
頻做噩夢喊叫
吳太太提到,兒子手臂受傷前,也曾從幼兒園回家後,眼眉處有刮傷痕跡,以及臉上有淤青等。
她說:“之前是與另一名同學玩耍時被弄傷的。兒子上月底手臂受傷後,醫生告知會永久留下疤痕。”
“他之後連續幾晚做噩夢,突然喊‘不要追我’,傷口過了1周還沒痊癒。”
她本週已向校方要求讓兒子退學,校方同意退還相當於1個月的學費的押金,即770元(新幣),卻被要求付清4月份的學費。
“但事發後,兒子4月份沒上過一天學。”
幼兒園:調查確定另一童所致
有關幼兒園回覆《新明日報》電郵詢問時透露,事發時有兩名職員在場,一名是教師,另一人則是課程助理。
“老師馬上查看傷勢並通知男童家長。校方之後進行了詳細調查,並確定傷勢由另一兒童造成。”
幼兒園也通知了新加坡幼兒培育署,並提交相關報告。
“我們明白事件對涉事家庭造成苦惱,校方會協助對方辦理退學且提供支援。”
校長指出,幼兒園有一套嚴格的安全規則,任何時候都有兩名成人陪同兒童;幼兒園的公共區域也安裝了閉路電視,確保安全。
新加坡幼兒培育署則說,知悉事件並已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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