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訊)柔佛州議會制衡方領袖曾笳恩反映,公民權課題如同雪球般越滾越大,內政部受促儘快正視問題,同時縮短與統一各地區的申請等候時間,莫讓苦盼一紙公民權的孩童錯過申請的黃金時期,甚至讓他們和他們的父母帶著遺憾過一生。
曾笳恩也是士都蘭區州議員兼行動黨柔佛州秘書,他日前率領柔佛州制衡方眾州議員,拜訪國民登記局柔州分局後,發表文告表達上述看法。
ADVERTISEMENT
他同時國民登記局柔佛州局長蘇麗娜等,針對相關課題做出的回應與解釋。
曾笳恩表示,根據蘇麗娜的解釋,所有公民權的申請一律由總部處理,柔州分局扮演的角色是接納相關申請,並按照標準作業指標,在7天內上交至總部。
“每位柔佛制衡方州議員,手上都有無國籍孩童的個案,有的個案等了近9年都還在處理中,有的則在3年內就有結果。”
他指出,根據國民登記局的條規,公民權的申請若被拒可再申請,前提是之前的申請必須有結果。
他說:“然而,一些申請者即使想重新申請,無奈原有申請遲遲沒有結果,只能一再苦等。”
他表示,制衡方議員瞭解公民權涉及國安、婚姻的合法性,在馬來西亞,婚姻若涉及外國人,雙方須在孩子誕生前,完成政府承認的婚姻註冊程序,否則出生後的孩子將無法獲得馬來西亞國籍,報生紙將會顯示“無國籍”的狀態。
他說,許多無國籍孩童的個案涉及家庭與社會問題,有本地人在馬來西亞已有婚姻,卻和外國人生下孩子,而孩子就成為這類問題的犧牲品,這也是為何內政部嚴正看待無國籍個案的申請。
“我們瞭解內政部以非常嚴謹的態度,處理無國籍個案的申請,但這些孩童基本上是無辜的,希望內政部能調整申請的準則。“
他說,內政部根據聯邦憲法15A條款,處理無國籍孩童的公民權申請,需要注意的是,這項條款只適用在21歲以下的申請個案,一旦事主超過21歲,就不能在該條款下提出申請,也意味著申請之路將更加艱難。
“然而,根據我們處理的經驗,以及相關部門的獻議,無國籍孩童可嘗試尋求生母祖國大使館的協助,要求先取得生母祖國的國籍。”
“打個比方,若無國籍孩童的生母是印尼人,生母可嘗試尋求印尼領事館的協助,先為孩子爭取印尼國籍,之後申請馬來西亞長期逗留準證,再進一步申請永久居留證,也就是俗稱的紅登記。”
另一方面,曾笳恩說,制衡方議員今年起將集體拜訪各政府機構,傳達民聲和反映他們手上的個案,扮演好人民與政府機構之間的協調角色。
出席上述活動的制衡方議員包括:優景鎮區州議員阿米拉、士乃區州議員黃勃揚、明吉摩區州議員周忠信、東甲區州議員黃俊歷、利民達區州議員黃炣卿。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