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柔佛州议会制衡方领袖曾笳恩反映,公民权课题如同雪球般越滚越大,内政部受促尽快正视问题,同时缩短与统一各地区的申请等候时间,莫让苦盼一纸公民权的孩童错过申请的黄金时期,甚至让他们和他们的父母带着遗憾过一生。
曾笳恩也是士都兰区州议员兼行动党柔佛州秘书,他日前率领柔佛州制衡方众州议员,拜访国民登记局柔州分局后,发表文告表达上述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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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同时国民登记局柔佛州局长苏丽娜等,针对相关课题做出的回应与解释。
曾笳恩表示,根据苏丽娜的解释,所有公民权的申请一律由总部处理,柔州分局扮演的角色是接纳相关申请,并按照标准作业指标,在7天内上交至总部。
“每位柔佛制衡方州议员,手上都有无国籍孩童的个案,有的个案等了近9年都还在处理中,有的则在3年内就有结果。”
他指出,根据国民登记局的条规,公民权的申请若被拒可再申请,前提是之前的申请必须有结果。
他说:“然而,一些申请者即使想重新申请,无奈原有申请迟迟没有结果,只能一再苦等。”
他表示,制衡方议员了解公民权涉及国安、婚姻的合法性,在马来西亚,婚姻若涉及外国人,双方须在孩子诞生前,完成政府承认的婚姻注册程序,否则出生后的孩子将无法获得马来西亚国籍,报生纸将会显示“无国籍”的状态。
他说,许多无国籍孩童的个案涉及家庭与社会问题,有本地人在马来西亚已有婚姻,却和外国人生下孩子,而孩子就成为这类问题的牺牲品,这也是为何内政部严正看待无国籍个案的申请。
“我们了解内政部以非常严谨的态度,处理无国籍个案的申请,但这些孩童基本上是无辜的,希望内政部能调整申请的准则。“
他说,内政部根据联邦宪法15A条款,处理无国籍孩童的公民权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条款只适用在21岁以下的申请个案,一旦事主超过21岁,就不能在该条款下提出申请,也意味着申请之路将更加艰难。
“然而,根据我们处理的经验,以及相关部门的献议,无国籍孩童可尝试寻求生母祖国大使馆的协助,要求先取得生母祖国的国籍。”
“打个比方,若无国籍孩童的生母是印尼人,生母可尝试寻求印尼领事馆的协助,先为孩子争取印尼国籍,之后申请马来西亚长期逗留准证,再进一步申请永久居留证,也就是俗称的红登记。”
另一方面,曾笳恩说,制衡方议员今年起将集体拜访各政府机构,传达民声和反映他们手上的个案,扮演好人民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协调角色。
出席上述活动的制衡方议员包括:优景镇区州议员阿米拉、士乃区州议员黄勃扬、明吉摩区州议员周忠信、东甲区州议员黄俊历、利民达区州议员黄炣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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