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不滿結束2年戀情,獅城26歲男子將前女友的私密照,發給對方的新男友及一名共同朋友,被判監禁6個月。
《8視界新聞網》報道,被告昨日對一項未經他人同意故意散播親密圖片及錄影的罪名認罪,被判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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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前女友照片發送給共同朋友 助對方“討債”
被告和受害者約在2019年4月開始交往,並於2021年中結束戀愛關係。期間,兩人進行自願性行為,而被告將其中一些過程拍攝下來。
2022年4月6日,被告在與受害者的共同女性朋友聊天時,得知受害者欠她錢。這名朋友于是建議被告將受害者的裸照發給她,以威脅對方還錢。
男子隨後將與受害者進行親密行為的兩段視頻,及一張攝有受害者臉部的照片發給友人;他還發表具毀滅性的評論,稱受害者“比妓女還賤。”
他還告知這名友人,除了顯示前女友臉部圖像外,他還將這些圖像和視頻發給前女友的現任男友。
然而,這名友人隨後回覆表示,這個“勒索計劃”只是一個玩笑。
受害者登錄被告賬戶 得知私密照外洩
案情顯示,受害者於同一天打開社交媒體臉書應用程序,並在登錄被告賬號時看到自己的私密照被髮給友人,於是報警處理。
檢察官要求被告被判處6至7個月監禁;他表示,雖然被告很早就打算認罪,但其行為帶有惡意。
辯護律師阿茲裡因然則請求縮短刑期至不超過4個月。
在宣判時,法官黃約翰(譯音)表示,檢察官的陳述具公正性。並將採納其建議。
根據獅城法令,未經他人同意而散播傳播親密圖片或錄影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5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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