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港5日讯)开斋佳节脚步近了,警方也展开严厉行动,取缔非法销售的各类鞭炮及烟花。丰盛港水警第二行动部队便在两项行动中逮捕2名本地男子,起获1万6200令吉无执照销售的鞭炮及烟花。
丰盛港警区主任阿都拉萨今日发文告说,警方是于3月28日和4月3日在兴楼和双溪安峇的检举行动,逮捕上述年龄分别30岁和34岁的嫌犯,他们均没有犯罪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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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进行调查。在此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阿都拉萨提醒民众不要在没有警方许可的情况下,公开出售任何鞭炮,拥有销售鞭炮许可证者,必须遵守只允许30天的销售期限,即佳节前25天和佳节后5天。
警方也呼吁民众提供违规出售鞭炮的情报,热线电话:07-799 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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