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丹戎巴葛致命車禍,出事前4人輪流開寶馬繞圈,卻在最後一輪中不幸失控撞入店屋後起火奪5命。其中一名曾試駕寶馬的女子,今早承認超速駕駛,被判最高罰款5000元(新幣),以及吊銷執照36個月。
曾轟動一時的丹戎巴葛致命車禍發生在2021年2月13日(大年初二)清晨約5時40分。一輛白色寶馬超速失控撞入丹戎巴葛路第37號店屋後起火狂燒,車上5人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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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道,驗屍庭在進行研訊中曾提到,涉案人士在事發前曾在宏茂橋一帶聚會飲酒,隨後再到丹戎巴葛吃宵夜續攤,並繼續買醉。
眾人吃宵夜後在餐館外閒聊,後來便聊起要試駕龍俊偉的跑車。
龍俊偉讓3名友人輪流試駕跑車,其中女性友人符依琳(譯音,26歲)是第三個試駕寶馬的駕駛者。
她從丹戎巴葛路往岌巴路(Keppel Road)方向路段,開車到英莪街(Enggor Street)後,U轉至丹戎巴葛路往麥士威路(Maxwell Road)方向路段,最後再U轉回到餐館外。
符依琳案發時在新加坡當行政人員,上個月9日被控一項超速駕駛的罪行,她今早承認罪行。
她以每小時109至181公里的時速飆車,超過每小時50公里的時速限制。
被告今早穿黑色長袖襯衫,漁夫帽出庭。她由律師代表,在繳付罰款後,變裝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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