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訊)新加坡一名男子涉闖屋強姦酒醉女郎,事後還安撫對方表示願賠償5萬元(新幣,下同)和娶她為妻,不過他今早被判監禁17年和鞭打16下。
《新明日報》報導,47歲的被告葉寶富(譯音)日前被控強姦和擅闖住宅,他不認罪選擇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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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的39歲女郎案發時是名美容師,她在2017年1月29日下午,與另外5人在家中喝酒、打麻將,慶祝農曆新年。一行人晚餐後轉到當地武吉士一家KTV繼續慶祝。
被告在臨近慶祝會尾聲時加入,當晚是初次與受害人見面。
他被指送完受害人和其他同伴回家後,於隔天凌晨3時零4分單獨返回受害人的公寓,從門縫取出鑰匙後潛入單位,在受害人醉酒不清醒的情況下強姦了她。
早前發佈的判詞披露,受害人事後致電友人並報警,她也被送到醫院進行檢查後,才返回家中。
事發時在場的女同伴這時告知,被告提出了金錢賠償,希望受害人不要報警,而她起初因經濟拮据,的確有考慮接受賠償。
不過,她之後覺得對方行為惡劣,女友人也說不應放過被告,她因此到警局錄口供。
雖然賠償一事不知是誰先提起,但被告並未否認,他願意以分期付款方式賠償5萬元,甚至願意娶她。
新加坡高庭法官認為,這顯然是出於心虛。
此外,被告被質問時還發短訊回覆女同伴,稱會到警局自首,負起責任,還請對方原諒,這也代表他知道自己犯了罪。
綜合所有證詞和證據,法官認為被告說辭不可信,包括如何進入公寓單位的證詞就前後不一,早前判他強姦和擅闖罪成。
案件今早下判,法官判被告監禁17年和鞭打16下。
被告將上訴,法官批准展緩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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