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61岁男子在火患发生后逃至附近咖啡店,警员到场后,这名男子竟拔长刀挥舞,随后遭警方电击后制伏。
《新明日报》报道,纵火事件发生于上周五(24日)晚上8时左右,地点是大巴窑1巷第149座组屋的五楼单位。记者昨晚辗转找到纵火地点,从邻居口中得知狂汉就住在该楼层,失火的是他斜对面邻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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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观察,单位外墙被熏黑,窗户也有疑似被烧过的痕迹。此外,通往六楼的楼梯也有一处被熏黑。
居民苏海米(58岁,清洁工)告诉记者,事发当天正和邻居站在走廊聊天时,听到传来喊叫声,然后惊见楼下单位外出现火光。
“我们赶快叫单位内的人逃出来,当时里面有6个人,包括男女屋主、妻姨和他们的3个孩子。”
他们急忙拨电报警,不过期间狂汉拔腿就逃向大巴窑中路的方向,最后坐在第177座组屋楼下的咖啡店,警员则一路紧追在后。
记者昨日走访事发处,附近店家均目睹狂汉被捕的一幕,并指当时有至少4名警员到场。
店家形容,两名警员到场后正要搜查狂汉,对方突然发难,抽出随身携带的一把长刀拒捕。
目击者提供的视频显示,狂汉被警员的电击枪击中后仰面倒在地上,两名警员随即给他戴上手铐,另一名警员在旁用电击枪指着狂汉。
警方昨天发文告说,接到报案指一名男子纵火,他当时还握有一把刀。
五楼单位失火后,苏海米和未婚夫急忙取来水桶灭火。
“当时屋外放置了装有5公升的水桶,这些水桶是拿来浇花用的,我的未婚夫就拿着其中两个冲下去灭火。他说,房间内的行李箱、梳妆台都被烧毁。”
居民陈小姐(29岁)则说,据她向女屋主了解,当时屋内的孩子目睹火苗从屋外被丢入,吓得放声尖叫。
民防部队受询时证实接,公众在民防部队抵达前,使用水桶灭火。无人在事故中受伤。
烧腊档口助手余先生受访时说,狂汉是常客,事发时穿着长袖和短裤。“我认得他小腿的文身,他被捕前还来买了份烧鸭饭。”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店家说,警察到场前狂汉在咖啡店内举止怪异。
“他摇头晃脑的,而且眼神迷离,但不像是醉酒的样子
狂汉郑义川(61岁,译音)面对1项持有危险武器的控状,指他在本月24日晚间8时46分,手持一把39公分长的刀,出现在上述咖啡店。
根据警方文告,狂汉被捕后,身上还搜出瑞士军刀和铁锤。
若抵触腐蚀性和爆炸性物体和攻击性武器法令的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长达3年,外加不少过6下的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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