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新加坡食品局前年突擊檢查當地美芝路一家火鍋店,發現該店不但非法冷藏近2萬公斤的肉類和魚肉產品,其中逾1000公斤的產品已過期,包括髮黴的三文魚和過期8年的蝦婆肉。
該火鍋店前老闆陳寶偉(50歲),昨日承認兩項牴觸新加坡衛生肉類和魚類法令的條例,另一項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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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求情時指冠病期間生意大受打擊,大量產品無法售賣,才儲藏到過期。
該案相信是新加坡食品局在衛生肉類和魚類法令下對商家採取的突擊行動中,起獲貨量較大的案件之一。
被告曾在美芝路經營火鍋店,以及冷凍食品公司,並租下當地加基武吉1路1座大樓的冷藏庫。
庭上揭露,新加坡食品局接獲公眾的反饋,指被告直播售賣的食品不新鮮,並於2021年7月展開調查。
當局發現被告沒有使用冷藏庫的執照,通知他必須先申請和取得執照,才能繼續使用冷藏庫。然而,該局隔月到冷藏庫突擊檢查時,發現被告仍然沒有申請冷藏庫執照。
當局發現冷藏庫有1萬9483公斤的肉類和海鮮,其中逾1000公斤的產品已過期。
調查人員發現肉類裝在開封的袋子,放在地上暴露在外,也有標著2013年6月過期,即已過期超過8年的蝦婆肉,以及呈灰色、有暗色斑點和發黴的三文魚。
被告說他以為地主已擁有執照,不知道需要再申請,後來也馬上聘請顧問辦理申請執照,但趕不及在突擊檢查前提交。
代表律師指冠病管控措施實施後,被告的生意“完全停止”,無法把產品賣給顧客或其他餐館,才會儲藏到過期,這也解釋為何冷藏庫有較大的貨量。
控方指阻斷措施只持續兩個月,被告過後可自由進出冷藏庫,若看到過期食品就應該丟掉。
雖然沒證據顯示有人因此食物中毒,控方說這些產品仍可能帶來傷害,必須嚴懲被告以儆效尤。
法官將擇日下判。(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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