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獅城一名男子稱他因為求愛被拒造成心理創傷,向對方索賠300萬元(新幣,下同)。
《8視界新聞網》報道,提告人高士根(K Kawshigan)向被告陳淑梅(譯音,Nora Tan Shu Mei)發起2項訴訟。第一項訴訟指女方違反改善兩人關係的協議,造成自己蒙受損失,他因而向女方索賠2萬2000元。
ADVERTISEMENT
第二項訴訟則指被告只把自己當朋友,並指被告的行為造成他的“良好聲譽”受損,導致他之後2年受到心理創傷、換上抑鬱症且生活受影響,因而向被告索賠300萬元。
男方稱他也因此失去了至少5項生意合同,以及無法和人正常交際。
他向女方索賠的損失,包括他在兩年裡,因賺錢能力下降而少賺的17萬元,以及120萬元的潛在投資損失。
女方:只把對方當朋友 男方:視她為密友
法庭文件顯示,兩人在2016年因參與同一個社團而初識,併成為朋友。
兩人從2020年9月開始出現分歧,女方只把對方當成普通朋友,但男方卻視她為最親密的朋友。
女方隨後要求兩人減少見面的次數,並強調男方不應跨越界限,也表示男方的行為讓她感到不舒服。
但男方卻回應指女方稱她感到不舒服是“假的”,並向女方表示“從今天起,你就是被告,我是提告人,直到我死去的那天,你將是我創傷的根源”。
曾接受輔導
兩人隨後曾接受輔導。女方當時以為這或許有助於男方面對情況,但一年半後,女方認為輔導“毫無意義也無濟於事”,因此停止接受輔導。
女方在去年4月間提告男方騷擾。間中,男方多次要求和女方見面,但女方繼續表態希望兩人保持距離。
3個月後,男方向女方發起訴訟,指女方誹謗和行為疏忽。
女方申請緊急保護令
與此同時,女方向法庭申請緊急保護令,並對男方所提出的指控,進行抗辯和反訴。
副書記官長陳路易斯(譯音,Lewis Tan)表示,男方提告女方,是因為女方不想和男方有任何接觸,而男方卻拒絕接受這個事實。
副書記官長也指男方故意發起訴訟,以“干擾或壓迫”女方要求她為各種指控進行辯護。
法庭在日前命令男方向女方支付1萬4000元的開銷。
女方也為保護自己免受男方騷擾而支付的開銷,向男方索賠至少1480元。
根據法庭文件,女方為了保護自己,在門前安裝了智能窺視孔、警報器和智能門鈴。她也在男方的要求下進行輔導,這些開銷加起來一共約1480元。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