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曾發短訊暗示要自殺,婦女被控開煤氣企圖謀殺9歲兒子,日前被判無罪釋放。
涉案的是名40歲婦女,她育有2個孩子。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官諭令媒體不準報道可能洩露他們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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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送短訊暗示要自殺
總檢察署受詢時披露,被告早前發短訊給親戚,暗示要自殺,警方和民防部隊隨即上門,進而發現廚房爐灶沒關,而被告和兩個孩子當時在房內睡覺。
警員立刻叫醒3人,並把他們送院治療,所幸被告和孩子都沒受傷。
主控官在2019年5月17日以企圖謀殺罪名的“暫定控狀”(holding charge)提控被告。
控狀指她在同年5月16日早上6時至10時半之間,在家中開了爐灶,導致氣體洩漏,試圖謀殺9歲兒子。
不過隨著調查的結束,控方考慮到眾多因素,包括沒證據證明被告有意圖傷害自己的2個孩子,於是在刑事法典336(b)條文,即疏忽行為危及他人生命安危罪名和防止騷擾法令下,向被告發出24個月有條件警告的指令。
控方在2020年1月31日下達指令,初級法院也在同年2月4日裁定她企圖謀殺罪無事省釋(Discharged Not Amounting to Acquittal,簡稱DNATA)。
由於被告遵守有條件警告,這也包括服從兒童保護服務處(Child Protection Service)為了照顧以及保護孩子而擬出的安全計劃,控方因此申請讓她無罪釋放(Discharged Amounting to Acquittal,簡稱DATA),法庭在今年1月19日批准申請。
無罪釋放
無事省釋區別
無罪釋放(DATA)和無事省釋(DNATA)有什麼不同?
前者算是成功脫罪,是真正自由人。後者不等於無罪,因為控方一旦掌握更多罪證,仍可傳召被告出庭,面對同個罪名和可能涉及的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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