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訊)新加坡一名婦女帶著4200元(新幣,下同)現金去超市買東西,結果被搶匪盯上,在電梯內遭搶劫還捱了兩拳,劫匪案發後竟火速拿錢去開房嫖妓。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男子光天化日在組屋電梯口搶劫婦女,鄰居聽到叫嚷聲和看到兩人在拉扯,一度以為只是情侶吵架,殊不知當時婦女正被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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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匪是36歲的莫哈末諾,他今早承認掠奪和蓄意傷人的罪行,法官下令讓他接受改造性監禁和預防性監禁的評估,展期下判。
這起掠奪案於去年9月14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發生在新加坡勿洛北2街第132座組屋9樓的電梯處。
案發當天,45歲的廚房助理帶著4200元現金出門,本想匯錢回鄉,但因為巴士要等很久,就改道去超市買東西。
受害人逛了超市後回家,在等電梯時察覺被告在她身後。兩人先後進入電梯,受害人往後站,被告則站靠近電梯門。
當電梯來到9樓,被告瞬間轉身搶走受害人右手握著的錢包和左手拿著的智能手機。
受害人奮力掙扎,在搶回手機時也跌出了電梯,摔倒在地。被告本想趁機關上電梯門逃離,但受害人即時阻擋。
被告試圖逃離,成功跑出電梯,往樓梯間狂奔,受害人也緊跟在後。
被告沒能甩掉受害人,在樓梯間突然停下,轉身向受害人的額頭揮了兩拳再繼續逃。
調查顯示,被告共搶走了3050元,警方事後逮捕他時,從他身上搜出2887元贓款。
被告承認將錢花在酒店、嫖妓、買香菸和一罐可樂等個人開銷上。被告至今仍未做出任何賠償。
被告抽出鈔票 將錢包歸還
受害人追著被告求他還回錢包,被告最終從錢包抽出一疊鈔票後把錢包歸還。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受害人對鄰居說被告搶完錢後,把錢包丟回給她,隨後走樓梯到7樓,再搭電梯離開。受害人當下算了一算,估計被告已拿走3000多元。
當地警方接獲報案後,通過排查閉路電視和調查,火速鎖定嫌犯身份,並在當天下午2時20分,在芽籠4巷逮捕他。
被告輕微智障 但前科累累
主控官指出,被告分別在2010年、2013年和2017年都因為打搶、掠奪、企圖打搶等罪行被定罪。
2017年,被告就因掠奪和騷擾被判5年的改造性監禁以及6下鞭刑,豈料去年4月底才出獄,不到5個月再犯。
主控官說,被告預謀幹案,盯上受害人後就尾隨等待機會,不僅在密閉的電梯內幹案,事後還為了脫逃動手打受害人,因此建議讓他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改造性監禁或是預防性監禁。
主控官點出,雖然被告的精神評估報告指他輕微智障,但他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的。
被告求情時說知道錯了,答應不會重犯,懇求法官從輕發落。案展2月14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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