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3名青年将停车场的供水机当成“提款机”,1人“看水”2人撬机器,半年内“吸”走10万元(新币)硬币。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纳比尔(26岁)被控1项共谋从供水机中偷窃硬币,昨早认罪后被判监14个月。2名同伙是同样27岁的拉扎克和拉斯伊德,他们分别面对4项和9项偷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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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人则是供水机业者,公司主要业务是在组屋区的多层停车场安装供水机,供顾客用水洗车。事发时,他们的供水机遍及马林百列、惹兰勿刹和淡滨尼等地区,每3分钟的供水要价1元。
案情揭露,2021年前后,拉斯伊德向另两人提出了从供水机偷钱的主意,并告知了作案手法,即使用螺丝刀撬开机器,再用黏有磁铁的螺丝刀将硬币吸出来。被告和拉扎克认为可行,为了赚快钱而答应。
为了顺利展开计划,3人事先做好功课,四处查看哪些地方安置了供水机。犯案时,1人“看水”,另2人偷钱。
他们每次得手后,都会将硬币带到最靠近的银行,存进其中一人的户头,然后再提出现金,3人平分。
从2021年5月到12月间,3人以此手法总共偷走了10万0053元,被告从2022年1月开始停止参与计划。
新加坡警方早前发出文告指,拉斯伊德和拉扎克去年8月8日在阿裕尼弯第98A座的多层停车场犯案后,供水机业者报警,进而揭发此案。
法官:被告有预谋犯案
主控官庭上陈词时说,被告和两名同伙经过了预谋和详细的策划才犯案,包括研究供水机的地点、分工合作、刻意将硬币吸出来等。
此外,案件涉及的金额庞大,被告并未作出赔偿,主控官要求判监15到21个月。
不过案情也指出,被告配合当局调查,及时承认罪名,并将犯案过程一五一十相告。
被告被判刑后,表示需处理私事而要求延期服刑,获法官批准。拉扎克说要寻求司法援助,案件展期至2月15日,拉斯伊德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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