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9人涉橫跨3條快速公路,飆車20多公里,其中一人時速高達155公里,今天全被控上庭。
《新明日報》報道,新加坡警方今天發文告說,當局於今年2月27日凌晨2時左右接獲通知,指多輛汽車涉嫌在中央快速公路行駛中飆車以及魯莽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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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查以及調閱警方攝像機和電眼畫面,交警鎖定涉案司機的身份,並在3月9日展開的行動中,逮捕16名年齡介於25歲至38歲的男子。
調查結束後,其中9人今天將在危險駕駛的罪名下被控上庭。被控的9人分別是鍾志鴻(38歲)、符永利(32歲)、李仁俊(26歲)、胡家福(27歲)、白偉強(26歲)、林宇順(28歲)、葉布萊恩(25歲)、邱葉祥(27歲)和洪啟浩(27歲)。
結合文告以及控狀,他們相信是從泛島快速公路靠近大士路的路段開始飆車,接著進入中央快速公路,然後一路行駛至烏節路克里門梭大道(Clemenceau Avenue)出口處,路程超過20公里。
根據9人的控狀,他們的行駛速度介於137公里到155公里之間,他們今早都表示有意認罪。
危險駕駛罪名一旦成立,初犯者可被判最長12個月的監禁,或罰款最多5000元(新幣,下同),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面對最長2年監禁或不超過10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一名被告還面對19項牴觸醫療保健產品法令(Health Products Act)和一項牴觸毒品法令(Poison Act)的罪行。
被告洪啟浩共面對21項控狀,除了飆車外,還被指販賣違禁藥物。
根據控狀,洪啟浩於2020年12月16日上午11時33分到中午12時34分之間,在聯邦道第7A座一帶售賣違禁藥物如含有壯陽成分的他達那非(tadalafil)和昔多芬(sildenafil)、安眠藥品(zolpidem)、興奮劑哌甲酯(Methylphenidate)等。
另外,符永利、李仁俊和鍾志鴻都曾面對超速駕駛的罪行。
最後走出法庭的5名被告包括洪啟浩、葉布萊恩、林宇順、邱葉祥和符永利。一見攝影記者在外,葉布萊恩全程低頭,林宇順立即撇過頭,邱葉祥若無其事地走出,戴著墨鏡、口罩和帽子的洪啟浩則“坦然面對”大搖大擺地走出來。
至於符永利,他踏出國家法院的瞬間,就與眾人往不同的方向大步地跑走。
社交媒體流傳的一段視頻顯示,一名摩托車騎士今年2月27日凌晨2時許途徑中央快速公路時,錄下9輛轎車在大道上呼嘯而過的畫面。
視頻畫面可見,摩托車在中間車道行駛,行駛途中,在短短30秒內,便有9輛轎車相繼飆車而過。
貼文中,提供視頻的網民明顯十分憤怒,除了嚴厲譴責這些轎車司機的行為將危及其他公路使用者,也呼籲其他目擊者提供視頻畫面,好讓警方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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