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訊)少婦鑰匙扣上寫地址,結果包包掉了鑰匙成了犯罪工具,住家門前電眼被拆,屋裡近萬元(新幣,下同)的財物遭洗劫一空。
被告王炳世(譯音,48歲)承認破門行竊及挪用財物的罪名後,被當地法庭判處坐牢1年半及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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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30歲受害女子和丈夫住在榜鵝一帶的組屋。她今年5月6日早上出門後,在榜鵝某處不小心掉了一個小包包,裡頭裝著她家的鑰匙。
被告撿到包包後,發現鑰匙扣上寫有地址,因此決定拿著鑰匙到失主的住家偷竊。
到了受害者組屋單位時,被告見到門上裝有閉路電視,因此將閉路電視拆下,然後用鑰匙開門進屋,再花了17分鐘將屋裡一共價值9796元的財物洗劫一空。
這些財物包括26件金飾、平板電腦、現金,以及那架他在門口拆下來的閉路電視。
調查發現,被告在同一天內不止“撿到”了小包包,他當天凌晨在榜鵝水濱坊的腳車停放處還偷走了一個男子的錢包。
哭著求情:真的撐不下去才幹案
主控官指男子的前科累累,請求法官嚴懲以示懲戒。由於被告破產,控方並沒要求被告作出賠償。
被告求情時說,他多年前結婚生子後就已經改過自新,但疫情後經濟陷入困難,家裡還有妻子和幼兒要養,走投無路之下才會犯案。
被告哭訴,說他真的“撐不下去”了,如今已經悔不當初,請求法官讓他儘早回到家人身邊。
拆了電眼 逃不過法眼
受害者晚上回到家後發現屋子進賊,立刻報案。警方調閱了組屋樓下的閉路電視畫面,找到被告搬走財物的一幕,隔天就將他逮捕歸案。
警察逮捕被告時起獲了平板電腦,並且從被告住家和附近的當鋪找回了大部分金飾。
然而,價值55元的閉路電視不見蹤影,被告並未做出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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