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凱發(Hyflux)集團前總裁林愛蓮,以及前財務總監與4名前獨立董事,今日在證券與期貨法令下,被控與披露有關的罪行。
林愛蓮也被指未能確保凱發遵守會計準則,而被加控違反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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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早報》報道,他們是繼商業事務局(CAD)、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對他們做出聯合調查後,被控上法庭。
林愛蓮面對的其中一項控狀,是她同意讓凱發故意不披露與大泉水電廠項目(Tuaspring IWPP)有關的信息。根據新加坡交易所上市規則的要求,她必須披露這類信息。一旦罪成,她可被判處最長7年監禁,罰款最高25萬元(新幣,下同)。
另一項控狀指她讓凱發在2011年的一份獻議信息聲明中,遺漏了與大泉水電廠項目相關的相同信息。該項獻議與凱發2011年4月13日發行票息率6%、以籌集2億元資金的優先股有關。一旦罪成,她可被判處最長2年監禁,罰款最高15萬元。
最後一項控狀,則指林愛蓮未能確保凱髮根據會計準則,對截至2017年12月底財年的財務報表進行所需披露。這包括沒有披露違反一項貸款協議的事情,該協議允許放貸人要求加快還款。一旦罪成,她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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