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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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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16pm 16/11/2022

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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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吊架置陽臺 屋主驚見感氣憤

施工吊架置阳台 屋主惊见感气愤
鄭女士申訴,承包商未經她同意就將施工吊架放在她的陽臺。

(新加坡16日訊)在組屋進行維修外牆及粉刷工程,員工在未經過屋主同意下,竟將施工吊架放在4樓陽臺上,令屋主又驚又氣!

這起事故發生在上週五(11日),地點是牛車水碩莪巷第4座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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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4樓單位的鄭女士(72歲,退休人士)向《新明日報》申訴,指她在事發當天晚上9時許回到家中,突然發現陽臺上出現了一個“龐然大物”,嚇了她一跳。

“仔細一看,是那種建築施工用的吊架。於是我即刻向聯絡所的朋友求助,對方查詢後告訴我,樓下電梯有通告。”

她下樓查看後,發現通告由本地一承包商所貼出,指該座組屋將進行粉刷和清潔外牆工程,但並未明確指出會把施工用品“借放”在她家。

據觀察,該通告貼在一樓電梯外,通告中列明瞭每個施工日的工程項目,以及即將受到影響到的單位。

鄭女士表示,事發隔天(11月12日),涉事承包商派了一名工人前來道歉,並“補發”了另一張通告給她。

通告內容指承包商將在本月12日至17日間,在該座組屋進行維修及粉刷工程,並指需鄭女士的同意,讓承包商停放施工用的吊架(Gondola),同時留下了負責的聯絡方式。

她斥訴:“陽臺屬於我的住家部分,承包商未經過同意放這麼大一個吊架在這邊,算是擅闖民宅。他們就算要借用地方,也該事先問我的意願。”

“上門的工人告訴我,把吊架放在樓下需支付‘停泊費’,才借用我家陽臺,那我家就該免費讓他們使用嗎?承包商是有賺錢的,不該為省錢這麼做,而且只派工人來協調,太沒誠意。”

一般相信,員工是讓吊架放到地面後,人先離開,才把吊架停放到4樓陽臺。

施工吊架置阳台 屋主惊见感气愤
鄭女士申訴,承包商未經她同意就將施工吊架放在她的陽臺。
門沒鎖沒有安全感

前後門未上鎖,女屋主深感不安。

鄭女士透露,由於她平日未將通往陽臺的門上鎖,因此擔心工人們可隨意進出單位,對此深感不安。

她也表示,她熱衷於收集古董及古幣,雖然沒發現家裡的東西有被動過的痕跡。但想到有人在陽臺進進出出,就很沒有安全感。

以往翻新挨戶通知

婦女訴,過去組屋翻新時,承包商挨家挨戶通知居民。鄭女士繪述,住在此處已25年,過去組屋進行翻新工程時,曾事先徵求她的同意,詢問是否可借放施工用具在她家陽臺。

“由於只有我們4樓有陽臺,我又沒擴建房子,所以較空曠,適合他們放置物品。當時的承包商找我談,問我可否借用陽臺,也給我選擇要補償金或為我免費裝修陽臺,很有誠意。”

“我最終要求對方幫我做遮蓬和地板,借陽臺給對方約一個月。這次的承包商做法欠妥、不負責任,我不用他們賠償,只希望他們把東西搬走。”

市鎮會:已警告承包商

惹蘭勿剎市鎮會受詢時表示,承包商誤以為陽臺是公共財產,當局已警告承包商,並向屋主道歉。

市鎮會說,目前正在進行牛車水碩莪巷(Sago Lane)第4座組屋的重新粉刷和維修工作,未使用的吊架通常會停在一樓。然而,在這次特殊情況下,承包商誤以為鄭女士的4樓單位陽臺是公共財產,才會在當天結束工作後,將吊架停放在陽臺上。

“承包商後來就將吊架從鄭女士的陽臺上移走,我們已就該事件警告承包商。”

當局已經與鄭女士取得聯繫,並對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他們也向她保證不會再發生此類事件,鄭女士已經接受了道歉。

承包商發言人勞女士(50歲,項目經理)也解釋道,在瞭解情況後,已經將吊架移到了一樓,並且向鄭女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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