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27日訊)一名前銀行金融服務顧問涉嫌於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間,濫用及欺騙顧客高達61萬5810令吉,於今天在笨珍推事庭面控時,對2項控狀表示不認罪。
根據《馬來前鋒報》報導,被告是33歲的莫哈末蘇克里,他在首項控狀中,被控於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之間,在古來士乃一家商業銀行欺騙他的顧客,以顧客名義註冊2個高達23萬6000令吉的儲蓄保險的戶口,但被告卻擅自挪出有關款項作為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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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刑事法典420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監禁不少過1年、不超過10年、鞭刑及罰款。
被告在第二項控狀中,被控於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間,在同一地點挪用另一名客戶高達37萬9809令吉。
被告的行為牴觸刑事法典403條文,一旦罪成將面對監禁不少過6個月、不超過5年、鞭刑及罰款。
被告的辯護律師諾蘇哈達為被告要求最低保釋金額,因為單身的被告還需承擔年邁的父母及一名弟弟的開銷,而現任職濾水器公司代理的被告目前月收入有5000令吉。
推事諾阿祖因允許被告以2萬令吉保外候審,案件將於11月28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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