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為拿回自掏腰包聘請員工的錢,助理經理偷偷賣掉拉麵店的15萬元(新幣,下同)肉類。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陳漢文(譯音,50歲)今早承認2項失信及無照開車的罪名,其餘2項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監禁一年半又2個星期,以及吊銷各級駕照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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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是在2019年11月成為金田家拉麵館(Kanada-Ya)新加坡的助理經理,除了負責管理及聘請中央廚房裡的員工,也負責管理食材貨倉。
上任不久後,被告說他不夠人手,替公司聘請了3名廚師。
但是,支付薪水時,公司稱擔心被告聘請的人不合乎人力部的規定,因此沒給薪水,要他先用每月零花錢付薪水。
然而,零花錢每月只有2000元,除了用來請人,還得用來買食材。
3名廚師的薪水每月高達6000元,被告因此自掏腰包墊付。
然而,被告不夠錢,因此向大耳窿借錢,打算等公司將款項發下來後再償還。
不過,公司直到2019年12月31日才僱用了承包商來處理薪水的事情,承包商每週都會將一筆錢給被告,但不足以償還大耳窿。
被告欠了一屁股債,因此從2020年7月開始將倉庫裡多餘的食材變賣。
他將材料賣得差不多了,都不夠錢還債,因此盜用公司的名義買更多食材變賣,從2020年7月18日至2020年10月7日之間轉賣了價值15萬3234元的肉類。
期間,他還私吞了一筆用來買雞蛋的1200元。
被告後來遭公司辭退,找到負責送貨的新工作。但是,他沒有執照,無照開貨車時出了車禍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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