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5日讯)到金店留下准证资料,女佣就可分期付款买下金饰再典当,有雇主质疑赊账买金的渠道,或让女佣先用“未来钱”,最后越陷越深。
王女士(36岁,家庭主妇)告诉《新明日报》,她的印尼女佣(31岁)为他们工作近4年,两周前得知对方又借大耳窿后,找她面谈时,意外发现女佣钱包有3张当票,起初以为女佣偷金饰典当,后来才发现确实是女佣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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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佣薪水才700元(新币,下同),之前欠下大耳窿,还要寄钱回家,不可能还有钱买金饰。”
事后,王女士找到女佣买金饰的合约,女佣才坦承于今年3月起,到狮城一家金店,购买了3件共14.2克重的916金饰,花费了2772元。
女佣解释说,买金饰时不需付钱,只须提供工作准证资料、地址,并在合约上签字,就可拿走金饰,事后分期付款。合约上除了女佣名字、准证号码、雇主地址外,也注明购买金饰的重量和价格、每月分期付款数额、逾期未付款的滞纳金和取消合约的条款等。
每次买金饰后,女佣就拿去典当换现金,3件金饰共1110元。王女认为,如此做法,让女佣赊账买了金典当,先用“未来钱”,或埋下隐忧。
“女佣如果逾期未付款,就会有一笔罚款;又或者女佣完全不能负担,那雇主是否会遭殃?”
王女士说,据女佣透露,买金饰典当换现金的方式,也是其他女佣教的,对方还跟她说去哪间金店才能用免付钱方式买金饰。
“女佣们互相介绍的话,还会抽三四十元的佣金,介绍她的女佣因为本身也借大耳窿欠钱,就通过这种方式赚快钱,相信很多时候女佣也没钱还,买金饰拿去典当后,每月只在还滞纳金。”
女佣之前已两次借阿窿,害女雇主接骚扰电话,但仍好心帮还1800元阿窿债。
根据买金饰的合约,若取消合约,就要退还金饰,再缴付250元的手续费。王女士说,原想替女佣赎回金饰,再还手续费,但深思熟虑后,认为若帮女佣先还债,女佣还要继续工作偿还自己,担心对方又借大耳窿,因此上周四(15日)把女佣送回国。
“我家有老有少,现在最担心的是,我们不知道金店接下来没收到款项,会用什么方式来讨债。”
《新明日报》记者走访相关金店,发现门口贴着“先买后付”的广告,只要付50元手续费,就能带走金饰,事后再分期付款。
不愿具名的女老板说,若要通过这方式购买金饰,顾客在购买前须出示证件,确保消费记录良好,购买的金饰也不可超过5克。
她说,依照规定,在还未还清金饰价格前,金饰都属于店家,顾客不得拿去典当。
另一家金店的吕先生(42岁)澄清自己的是合法金店,并非大耳窿或非法借贷商,只是出于好意,才会推出不付钱就可先带走金饰的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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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6日讯)一家室内设计公司的父子因与顾客有付款纠纷,私闯民宅擅自将两人所安装的物品包括2个马桶和3个房门拆下取走,两人昨天(15日)各被罚1400新元(约4968令吉)。
《8视界新闻网》报道,两名被告分别为刘明杰(42岁)和刘天文(67岁),两人都是室内设计公司DND的董事。他们昨天(15日)在法庭上对一项刑事擅闯罪(criminal trespass)认罪。
案情显示,这对父子在2022年与一对夫妻签合约,为他们的家进行装修。夫妻俩将装修的房子租给4名租客。装修费的总额为5万1000新元(约18万0973令吉),两名被告在得知夫妻俩的财务困境后,决定让他们先付1万5000新元(约5万3227令吉)。其余的钱则以每月800新元(约2839令吉)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为期45个月。
合约中表明整个装修工程将在同一年的6月30日完成,但由于夫妻俩与两名被告意见不合,他们在同年6月17日晚上10时54分告诉被告,将终止合约。
当时两名被告已完成价值至少2万9900新元(约10万6100令吉)的装修,他们觉得夫妻俩欠下的钱会很难要回,因此决定在同月20日约下午2时擅自进屋,拆除了水管、3个房门、2个马桶及一扇厕所窗户。
过后,刘明杰通过WhatsApp向这对夫妇发送了一张发票,要求支付未付的装修费用。
检察官表示,因为被告的行为导致4名租客无法继续住在屋子里,夫妻俩也得为其中一名租客寻找酒店让他暂住两天,检察官原本要求罚款1500新元,并指事发时女客户已怀孕,而被告的行为“对她造成了严重困扰”。
辩方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因夫妻俩经济有困难,“出于善意和同情”,同意收取较低的首笔装修费和分期付款,但对方要终止合约,让两名被告感觉被占了便宜,两人也报警举报夫妻俩。
法官在下判时指出,夫妻俩或无法支付服务费用,但两名被告的行为是不恰当的。她表示,两名被告并非行业新人,两人有着27至40年的经验,应该用其他方式追回被欠的款项。
刑事擅闯罪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3个月、罚款高达1500新元,或两者兼施。(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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