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看見5名孩童在組屋附近踢足球,男子假冒警員上前要2名12歲孩童交出手機,並等候警車載他們到警局,他則趁機拿了2臺手機溜走,拿去換了70元(新幣,下同)。
這名假冒警員的男子許家勇(譯音,37歲),被控8項控狀,包括假冒警察、偷竊和提供假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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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罪後,昨日被判5年改造性監禁。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0年1月4日晚上10時許,經過文慶路的組屋時,看到5名孩童在踢足球,他們的手機都被丟在球場的一角,讓他頓時起了貪念。
他上前向5名孩童謊稱自己是休班警員,身上帶著手銬,還稱將會到他們的學校演講。
被告裝模作樣輪番搜查他們的手機後,讓3名孩童帶著手機離開,只留下2名12歲的男女孩童。
被告聲稱,他發現男童與一名朋友的聊天記錄,並稱這名朋友正被肅毒局通緝。
男童聽後回說,他要撥電給母親,被告卻稱由他來撥電給男童的母親,跟著謊稱男童的母親同意讓男童到警局助查。
被告過後詢問2名孩童的個人資料後,謊稱會有警車前來接他們到警局,要他們留在原地等候。他則拿著2人的手機開溜,跑到芽籠的手機店換了70元。
2名孩童等了20分鐘後,才發現不對勁,趕緊跑到附近的麥當勞向朋友求助。
此外,被告在2019年8月得知一名相識的12歲男童急需用錢後,教唆男童偷走朋友的手機,並稱他可以幫忙拿手機去變現,再把錢交回給男童。
男童後來到朋友家聚會時,趁機偷走朋友一臺價值1800元的蘋果手機,並把手機交給被告。
被告將手機拿去轉賣後,向男童稱他以500元將手機售出,但卻遲遲沒有把錢交給男童。
東窗事發後,男童的父親作出900元賠償,被告卻分文未還。
庭上揭露,被告是慣犯,他曾在2012年以同樣的伎倆犯案。
改造性監禁是用來預防慣犯再犯,刑期介於五至14年,囚犯須服完整個刑期,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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