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越南男子為朋友討債,掙扎中拉下對方的金項鍊,結果犯下掠奪罪,昨日被判坐牢1年。
《聯合早報》報導,阮春宏(34歲)面對4項控狀,他承認一項掠奪金項鍊和一項擅闖的罪行,所面對的另外兩項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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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共犯有另外5人,包括曾借錢給26歲受害人的勒溫忠(31歲)。
去年7月13日晚上9時45分,獨自在家的受害人驚見被告打開他家的大門,逼他把欠勒溫忠的錢還清。接著,勒溫忠和兩人陸續進屋,另外兩人則在門外守著。
被告等人和受害人吵了起來,越吵越兇,甚至開始對受害人動手,受害人立即逃回房內躲著。被告在受害人脫逃時,抓著他脖子上的金項鍊,並用力把它扯下。
因擔心受害人會從房內拿出武器攻擊他們,被告大喊叫同夥一起逃離單位。
被告回家前,在組屋樓下把金項鍊交給勒溫忠。文件中並未提到受害人欠勒溫忠多少錢。
受害人價值2400元(新幣)的金項鍊後來由新加坡警方查獲。(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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