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逛芽笼觉得站街女都要价太贵,客工在后巷发现有站街女熟睡,当着监视器下将人强掳花盆堆中性交,站街女报警说被人强奸。
《新明日报》报道,帕提延(40岁)承认一项为了性交强掳女子的罪名,以及一项非礼罪名,其余一项罪名交由法官考虑后,今日被判入狱3年半和打鞭3下。
ADVERTISEMENT
帕提延来自孟加拉,案发时在一家工厂上班。
根据案情,被告在去年2月28日晚上到芽笼一带找朋友喝酒后,两人到附近找站街女,但看了不少站街女后,被告都嫌太贵,说自己看不上眼,直到隔天凌晨朋友先离开,留他一个人继续逛。
凌晨约3时20分,被告经过芽笼18巷和20巷之间的后巷时,见到有女子坐在椅子上睡觉。
女子是一名53岁的站街女,她前一晚约了朋友在芽笼闲逛后,当天凌晨在椅子上休息时睡着,那里就有一个警方监视器。
被告走向女子想要叫醒她,见到她毫无反应时,就摸了她的胸部。他见女子依然没静,因此到附近查看是否有适合作案的地方,便将女子抱到附近的花盆堆中性交。
6分钟后,被告将女子遗弃在那里后离开,走之前还拿走她的手机。女子当时已经半醒,她一拐一拐地走回椅子上睡觉,早上起来后发现不对劲,到警局报案,说自己被人强奸。
警方从受害者体内检验到被告的DNA样本后,再配合闭路电视画面,追查出被告的身份,并将他逮捕。
监视器下掳人 控方斥目无法纪
庭上播放闭路电视画面,视频拍下被告掳拐的过程。
主控官指出,被告当街掳人,很明显目无法纪,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来新工作16年从未犯过法,一时冲动才会犯案,而且也承认自己的行为太过“邪恶”,如今已经知错忏悔,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受害女曾服‘大力丸’
庭上揭露,受害女子上街拉客之前,在附近的咖啡店买了“大力丸”吃,以为能够提神。
警方事后安排女子验血,发现她血液内含有医疗标准3至5倍的硝西泮(Nitrazepam)和右美沙芬(Dextromethorphan)等药物。
卫生科学局专家指出,受害女子很可能因为药物出现幻觉、昏迷等情况。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