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早前被控將未經處理的非禮審訊文本發給新加坡媒體,違反當地法庭下達的媒體禁制令,律師洪嘉駿今日被髮出有條件警告後,獲判無事省釋。
洪嘉駿(32歲)與資深律師圖萊辛甘(47歲)在今年4月,各被控兩項觸犯新加坡國家法院法令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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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總檢察署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控方仔細考慮與案件相關的一些情況後,決定對洪嘉駿發出有條件警告,並申請判他無事省釋,而這項申請也獲得法官批准。
控方考慮的因素包括:洪嘉駿是一名年輕律師,以及他在案中扮演的角色。洪嘉駿當時是在代表楊紹南(54歲)的主導律師圖萊辛甘的指示和監督下行事。
無事省釋不等於無罪,控方以後一旦掌握足夠證據,或找到相關證人,或被告觸犯有條件警告,仍可以將他提控上庭。
對於獲判無事省釋,洪嘉駿不願置評。
至於執業超過20年的圖萊辛甘已在今年8月認罪,並被判罰款4000新元。
庭上揭露,圖萊辛甘和洪嘉駿早前曾代表楊紹南進行抗辯,楊紹南被控於2017年,在他的麻醉疼痛專科診所內非禮一名女子。
圖萊辛甘當時獲准將審訊文本發給當地媒體,但他只吩咐洪嘉駿刪除女子的名字。
洪嘉駿去年3月16日及8月11日將審訊文本發給媒體時,內容仍有女子的職業、所屬公司與醫生的關係等資料,而這些信息有可能導致她的身份曝光。
控方後來撤銷控狀,楊紹南於2021年8月16日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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