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誤墜車商設下千萬新元騙局,新加坡3家銀行和批發商發放貿易融資,結果蒙受1200多萬新元(新幣,下同)損失。雖然車商否認指控,但審訊後被判坐牢15年。
《聯合早報》報導,這起騙局發生在2006年至2007年,涉案車商是Frankel集團旗下的汽車公司,董事何易福(譯音,57歲)否認欺騙和做假賬,經審訊被判罪成,昨日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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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何易福欺騙銀行的汽車供應商Blue Motor Works前董事楊吉協(譯音,61歲)也選擇抗辯,他在罪成後被判坐牢40個月。
兩人都已針對判決和刑罰上訴。
發放貿易融資的新加坡3家銀行分別是華僑銀行、東亞銀行以及俄羅斯外貿銀行。他們和其他銀行一樣會發放貿融資給商家週轉,日後商家再把錢歸還銀行。
在這起案件中,楊吉協供應汽車給Frankel,後者在申請貿易融資時提呈了偽造發票和收據,用來欺騙銀行。
銀行上當的情況大致可分兩種,一是多家銀行在不知情情況下都為同一輛車付款,商家因此重複獲得數筆資金;另一種情況是銀行在汽車出售後才被騙發放貿易融資,該輛車當時已在顧客手上,銀行因此失去資產保障。
兩名被告在審訊中堅稱沒有欺騙銀行,只是供應商“不小心”重複開出發票,但控方指楊吉協仔細記錄每項交易,不太可能犯錯,兩人行騙意圖明顯。
除了銀行,何易福也欺騙一家批發商給他發放資金,謊稱要用來支付另一家汽車進口商,但他其實根本沒買車,錢最後也進入自己口袋。
調查顯示,何易福是騙局的策劃和主謀,楊吉協主要協助他偽造欺騙銀行的文件,但沒有參與欺騙批發商。
銀行和批發商損失的1200萬餘元中,牽扯到楊吉協的款項是185萬元。
法官下判時指出,欺騙銀行或金融機構的罪行應該受到嚴懲,以維護新加坡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若沒遏制這類罪行,金融機構可能實施更嚴謹的批准程序或控制措施,或完全停止發放貿易融資,這將導致新加坡生意受創,從而影響該國的經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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