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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发布: 3:31pm 03/0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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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磨平没换致友人车祸伤残 男子须赔逾166万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狮城女郎车祸伤残 索赔逾166万令吉
轮胎耗损未送修,男子酿车祸导致友人重伤,如今遭友索赔。(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3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称要当电召车司机,他发现租到的车子轮胎磨平却没更换,结果刹车时车辆失控,导致车上女友人脊椎骨折和脑出血重伤。

伤者如今因残疾由母亲代为入禀新加坡高庭向男子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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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报道,于2017年9月1日凌晨5时57分发生,方志强(38岁)在通往新加坡实里达快速公路的中央快速公路驾驶时,因早前没有更换轮胎,导致车辆失控,冲向防护栏。

坐在副驾驶座的女友人周杏嬿(41岁)因车祸蒙受严重伤势。

方志强之后被控,并于2019年6月19日承认一项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

根据报道,方志强案发前到租车公司表明有意成为电召车司机,缴付500元(新币,下同;约1663令吉)定金,并每周支付455元(约1513令吉)的租金。

他数日后联系租车公司,称车辆的轮胎花纹被磨平,对方建议他返回公司更换,但他没这么做。

案发当天,方志强载着周杏嬿在快速公路行驶时,发现方向盘出问题,他踩了刹车器,车子却失去控制,撞向左边的防护栏。

周杏嬿因冲击力,身体及脸部严重受创,送往当地医院治疗。

医疗报告显示,她的脸部多处骨折,也出现脊椎骨折、急性头颅内膜出血等伤势。

根据索赔状,周杏嬿指方志强的疏忽行为酿成车祸,而由于她因车祸残疾,所以由母亲代她成为起诉人,入禀法庭向方志强索赔。

起诉人指方志强超速行驶,没有适当控制车子,也没停止或放缓车速,避免车祸发生。起诉人同时称方志强没维修车子,或确保车子的状态可以在路上安全驾驶。

这种种疏忽导致周杏嬿蒙受痛苦,并导致她必须承担包括医药费、护理费用和薪资的损失等,前后数额约31万7083元(约105万4662令吉)。

起诉人也为未来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薪资索偿,数额日后进行评估。

根据新加坡司法网站资料,一般民事索赔案件,若要入禀高庭审理,索赔金额至少超过25万元(约83万1535令吉)。若是交通意外或是工伤索赔,索赔金额则得超过50万元(约166万3070令吉)。

男子也涉毒品相关罪

男子曾是毒贩,入狱前犯下此案,在服刑期间再被判坐牢两周,吊牌两年。

方志强认罪时,正因为毒品相关的罪名坐牢。他在2017年11月25日开始服刑,刑期为5年。

根据早前报道,方志强当时向法官求情称,他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一切纯属意外,希望法官能够同时执行两起案件的刑期。

不过,法官拒绝他的要求,指两起案件的控状不相关,为此针对他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判他再坐牢两周及吊销驾照两年。

女子车祸后无法工作

女友人曾是补习教师,车祸后走路难以保持平衡,需要人协助洗澡更衣,各方面的能力都受损,无法再工作。

根据2021年的医疗报告,周杏嬿跟父母和弟弟同住,她曾担任补习教师17年,直到车祸发生为止。

车祸后,周杏嬿难以保持平衡,容易跌倒,需要人协助洗澡更衣。此外,她的右眼视线虽不受影响,但眼睑下垂,事发后她也不再工作。

报告显示,周杏嬿的认知能力、感觉记忆、语言能力非常低,执行能力则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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