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男子申訴買了500多新幣(約1599令吉)快餐,苦等2小時仍沒送到,聯繫送餐公司才驚知食物已被丟棄。Grab受詢時說,送餐員多次聯繫顧客不果,只能按照程序丟棄食物。
《新明日報》報道,苦主陳先生(26歲)告訴記者,8月11日下午跟23名同事在位於樟宜的公司聚餐,因此他花了500新幣,從送餐平臺Grab Food叫了星耀樟宜的一家快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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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從星耀樟宜到我們的樟宜公司,估計是20分鍾路程,以往的送餐員最多在1小時內送到,但那天等了2小時都還沒來,大家都等到不耐煩了。”
豈料,當他過後聯繫送餐平臺的客服時,對方卻說訂單已送到,並且附上照片。“Grab給的照片跟工作地點完全不一樣,工作地方我應該認得出吧?”
為了謹慎起見,他也查看閉路電視,確認沒見到任何送餐員到來,當時客服安撫說一定會全額退款。
但數日後,他收到了另一名客服人員發來的電郵,指由於送餐員找不到地點,加上又持續聯繫不上他,所以只會退款50元。
最後,再有Grab的客服聯繫他說,送餐員曾經與客服提到,送到保安室“不安全”,因此在客服的提議下把500元的訂單丟棄。由於送餐員一直聯繫不上陳先生,所以不會提供退款。
陳先生指過去3周收到送餐公司客服的3種說法,從一開始的能全額退款,到後來完全不能提供提款,讓他覺得莫名其妙。
針對送餐員聯繫不上他,陳先生指當天他訂餐後,手機一直在身旁,如果響了他肯定會知道。
Grab公司發言人說,送餐員無法進入男子指定的地點,也聯繫不上對方,才將食物處置。
發言人說,當天系統顯示送餐員取單後,把餐點送到指定地址。因為這是個大單子,送餐員已事先通過應用發送數則訊息,通知顧客自己即將到達,但到了指定地址後,顧客未接聽客服或送餐員的來電。
由於那裡是受限制的地點,送餐員無法進去找顧客,也未有安全地方放下餐點,送餐員聯繫客服後,被告知需處置食物。
發言人指若顧客下單後,送餐員到達指定地址未能聯絡上訂餐者的話,送餐員才會被告知要處置訂單,以便服務接下來的訂單。
苦主稱,訂購的快餐被扔在商場垃圾桶旁。
陳先生說,那天第一次聯繫送餐公司的客服時,對方說餐點已送到,並附上照片,當時他認出照片的背景其實就是星耀樟宜。
為了確認自己的猜想,他過後還去到那裡,果然在底層二樓的垃圾桶旁看見那些快餐,令他非常生氣。
他不明白為何送餐員會“特地”返回到星耀樟宜丟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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