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5日讯)72岁华裔男子带2名印尼籍女子,在利民达新村的一个住宅内卖淫!3人已在警方的突击行动中,与3名相信是嫖客的本地男子一并被逮捕。
昔加末警区主任阿末詹比利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警方于本月3日下午约4时50分突击利民达新村一间住宅,逮捕疑似进行卖淫活动的两名印尼籍女子和1名相信是皮条客的华裔男子,同时也逮捕3名相信是嫖客的本地男子。
ADVERTISEMENT
“警方也在屋内起获6台不同品牌的手机、2本记事簿、5个保险套、2个使用过的保险套、1卷纸巾、2罐按摩油、1包湿纸巾和500令吉现款。”
他说,警方突击该住宅时,3名年龄介于50岁至60岁的男子,正与男嫌犯讨价还价。
“两名女嫌犯年龄分别是41岁和42岁,分别在7月和8月入境我国,欲到来找寻工作。两人皆是单亲妈妈且对毒品的尿液检验都呈阳性。卖淫活动相信已经进行了两个月,但3名嫌犯没有任何犯罪前科。”
他说,每次卖淫收费为50令吉,两名女嫌犯每日各接客四五次,由男嫌犯通过手机应用程式招客。
他指出,案发民宅是由男嫌犯所承租,屋内有3间房间,男嫌犯是一名胶工。
阿末詹比利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72A(组织卖淫活动)条文和372B(卖淫)条文下进行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高15年、鞭笞和罚款。另外,警方也援引1963年移民局条例39(b)条文调查两名女嫌犯,若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又或是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也援引1959/63年移民局法令55B(雇用非法外劳)条例调查男嫌犯,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但不超过5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12个月,又或是两者兼施。”
他说,警方延扣3名嫌犯4天至7日为止,而3名疑似嫖客则在延扣一天后获保释。
昔加末警区刑事罪案调查主任卡迪和查案官哈菲兹,也出席了今日的新闻发布会。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