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得知公司面临财务困难,男员工将一名网上结识的陌生女子介绍给老板,让老板借出公司银行户头,收取超过55万元(新币,下同)赃款,而老板在钱进账后黑吃黑,趁机私吞部分赃款,最后双双吃牢饭。
这名男员工叫罗英存(60岁),他和建筑及室内装修公司老板陈程福(55岁),在东窗事发后各被控一项收取赃款的控状。两人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罪成,上周五(9月2日)分别被判坐牢25个月和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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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英存面对的另一项协助洗黑钱的罪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不服所判,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陈程福是至少6家公司的董事,罗英存则受雇于其中2家公司。罗英存2013年在网上结识一名自称在马来西亚生活的女子,后者称自己经营宝石生意,要求他借出银行户头让顾客进行转账。
这名陌生女子后来又称个人户头无法使用,要求借用公司户头,并承诺会给罗英存一笔佣金。
由于公司当时正好面临财务状况,罗英存把女子介绍给陈程福。后者答应借出银行户头,并于同年10月29日收到一笔55万余元的款项。
庭上揭露,这笔55万元款项来自另一家陷入电子骗案的公司,犯罪分子当时发出电邮,诱骗公司把55万元转进陈程福的公司户头。
银行当时一度扣住这笔钱,但陈程福却提交了伪造的报价单,促使银行发放这笔钱。陌生女子隔天要求两名被告把其中的30万元交给另一名男子,但他们后来只交出15万元,剩余的款项则被陈程福花掉。
罗英存在审讯中选择保持沉默,不上证人栏答辩。陈程福则辩称,陌生女子找他装修房子,55万余元是工程费用,他并不知道这是一笔赃款。
庭上改变说辞前后矛盾
控方反驳指,两人曾在警方口供书中坦承借出户头,他后来却在庭上改变说辞,说辞前后矛盾。
另外,两人与女子的对话记录也不曾提及装修,控方指陈程福是为了脱罪而编造上述谎言。
控方也说,对话内容显示他们曾对女子的要求起疑,却没有进一步求证或拒绝对方,反而借出户头,他们显然清楚该笔款项是赃款,当时经济拮据的陈程福也确实有动机这么做。
控方指出,尽管罗英存只是充当中间人,在陈程福和陌生女子之间传递消息和协助犯案,但他的角色相当吃重,应予以严惩。(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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