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被拖欠3000多元薪水,女傭從女僱主保險箱和錢包偷,九個月內捲走4000多新元(約1萬2000令吉),本月2日被判入獄一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貝拉(25歲)來自印尼,她承認一項偷竊罪名,另一項將贓款轉移出境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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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2020年4月開始在42歲女僱主家工作,負責煮飯做家務。
她知道女僱主將密碼寫在一個本子內,因此能夠打開保險箱,從去年4月至12月之間,從保險箱內偷走了1468新元(約4404令吉)。
除此之外,被告也知道女僱主的父親一般都會把存款藏在房間的一個錢包裡,因此同一時段偷走了3150新元(約9450令吉)。
捲走錢後,被告一般都會拜託另一名女傭幫忙將錢匯給她在印尼的家人。她將3390新元(約1萬170令吉)匯給家人後,剩下的錢都用來買衣服、化妝品、手錶,以及兩支手機。
去年12月,女僱主發現保險箱裡的一些錢不翼而飛,父親也發現錢包裡的錢不見。兩人懷疑女傭手腳不乾淨,女僱主於是找被告對質,被告承認犯案,女僱主報警。
庭上揭露,女僱主拖欠女傭3546新元(約1萬638令吉)薪水,這些錢都被當做賠償。女傭求情時說她沒有能力賠償剩餘的錢,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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