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農曆新年除夕夜,無視當時的社交聚會人數限制,東海潮州酒家允許來自不同家庭的11人用餐,被判罰款3000元(新幣)。
事件發生在2022年1月31日,即農曆新年除夕,地點是位於烏節路義安城的東海潮州酒家。餐館代表人今日出庭承認一項牴觸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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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2022年2月17日,新加坡旅遊局的安全距離執法人員進行督查,在餐館的預訂單發現,有11人曾在除夕夜分3桌用餐,預訂在一個人的名下。
根據政府當時的社交聚會人數限制,不論除夕團圓飯或任何農曆新年聚餐,每桌最多5人堂食,食客禁止在同一個餐廳預訂多桌,除非用餐者來自同一家庭。
當局的調查顯示,雖然11人是親戚關係,但來自兩個不同的家庭,其中9人住在同個屋簷下,但另2人住在別處。餐館經理沒有證實他們是否來自同個家庭,就允許他們在餐館內用餐,違反了條例。
庭上揭露,這是東海潮州酒家第三次違反冠病管控措施。餐館分別於2021年2月和7月兩次違例,被下令繳交罰款,這次重犯後被控。
代表律師求情時稱,餐館事後被下令關閉20天,損失慘重,算是已受到懲罰,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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