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未持有效准证从中国进口肉类和鱼类产品,新加坡一家公司和其董事各被罚款3000新元。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食品局今日在文告中指出,去年10月,该局接获新加坡关税局的通知,发现约200公斤的肉类和鱼类产品,包括鸡肉火腿肠、牛肚和鸭腿等,在无有效准证的情况下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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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相关的WDJM Pte Ltd从中国一个未经认证的来源进口了肉类和鱼类产品,以上产品皆被当局充公。
该公司因在没有持有效准证的情况下进口肉类和鱼类产品被罚款3000新元。公司董事王美美(译音)则因失职,没有避免违例事件发生,也被罚款3000新元。
食品局提醒,从不明来源非法进口食品存有食品安全风险。有鉴于此,所有进口食品都须符合食品局的要求,只能由持准证的进口商进口,而且每一批货都要申报及持有效的进口准证。
初犯者可面对最高5万新元罚款或最长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对最高10万新元罚款或最长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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