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新加坡一名狼父強姦14歲親生女兒遭癌妻撞破,道歉後又趁妻子入院接受治療當天,半夜潛入女兒房間欲逞獸行,妻子為保護女兒,大義滅親,報警捉夫。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44歲的新加坡男子,面對11項控狀,指他在2019年5月至12月2日間,強姦、性侵、以及非禮14歲的二女兒。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洩露被告二女兒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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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與妻子育有4名孩子,一家五口住在東部一帶的組屋單位,夫婦睡主人房,長女和幼子睡在隔壁房,另兩個女兒睡在另一房間裡。
被告自2019年5月起對二女兒想入非非,半夜趁全家人熟睡之際,潛入房間,非禮二女兒的胸部。第一次得逞後,被告食髓知味,用手指性侵二女兒的私處,然後強姦了她。
妻子在同年12月2日早上6時至7時間,撞見被告光著屁股對二女兒逞獸行,立即打了對方的右腦勺並一番質問,被告則是道歉後離開了房間。妻子為保護二女兒,安排所有的孩子都睡在同個房間裡。
由於妻子患上淋巴瘤(lymphoma),2020年9月1日入院接受治療。怎料同天晚上,被告就潛入房間,坐在二女兒的床褥上,所幸還來不及伸魔爪,就被幼子打噴嚏的聲音嚇得匆匆離開。
二女兒當時醒著,隔天就將事發經過告知母親。妻子5日回家後再次質問被告,又擔心對方繼續做錯事,認為有必要為孩子申請個人保護令,於是在16日帶二女兒去報警。
法官:父一個錯誤決定
致女兒活在痛苦裡
法官譴責,父親強姦親生女兒是最嚴重的強姦案,判被告坐牢24年鞭打24下。
法官下判時表示,這類案件造成家庭破裂,幹案者的罪行甚至不會被揭發。
法官也說,一個錯誤的決定導致二女兒一直活在痛苦裡,任何一個年輕女孩都不應該受到如此對待。
律師代被告求情則稱,被告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他也因此案遭家人譴責,大家都不想與被告有任何關係。
告發丈夫後 妻病重過世
被告妻子告發丈夫後,2021年3月病重過世。
案情披露,二女兒遭非禮、性侵和強姦時都醒著,因害怕而沒反抗父親,也沒有告發他。
此外,二女兒也因父親比她壯,家人都靠他工作養家,加上母親在接受癌症治療,不想讓對方擔心難過,才決定啞忍。
控方陳詞時說,被告濫用二女兒給予他的信任幹案,強姦對方時也沒有戴安全套,導致二女兒蒙受懷孕以及患上性病的風險,求法官嚴懲。
更多報道,請留意星洲日報、星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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