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男子称骑脚车时,前轮卡在沟渠盖,连人带车跌倒,导致脸部骨折、脊椎受创、脑出血,因此起诉新加坡公用事业局(PUB),索赔至少25万元(新币,下同,约80万7263令吉)。
根据索赔状显示,起诉人是42岁的缅甸籍男子茂茂昂素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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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于2021年1月16日傍晚5时27分,在樟宜尾沿岸步道(Changi Point Coastal Walk)一带骑脚车时,前轮卡在沟渠盖(grating cover)上,结果倒在路上,一度失去意识,事后被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急救。
医药报告显示,起诉人急性蛛网膜下腔(subarachnoid)出血、脸部多处骨折、脊椎受创、导致右手和双脚无力、伤口留下疤痕。
索赔至少25万新元
起诉人因此入禀高庭,起诉新加坡公用事业局。虽没有注明索赔数额,但高庭处理的索赔案,一般从25万元起跳。
起诉人表示,医药费近3万元,其余如收入损失、未来收入损失以及一般损害赔偿(general damages)等,则有待估算。
他指公用事业局在沟渠盖的建造及管理上疏忽,没有检查沟渠盖是否安全,没有补上沟渠盖之间的间隙,导致脚车轮胎卡住。
另外,起诉人也指公用事业局在设计、建造以及安装沟渠盖时,没有确保它不会对其他公路使用者造成危险。
沟盖安装22年 未接任何投诉
不过,新加坡公用事业局拒绝承担责任,称沟渠盖安装了22年,从未接过任何投诉,反指起诉人滥用法律程序。
该局表示,案发当天天气晴朗,能见度高,而且事发地点也有公园连道(PCN)。
该局说,沟渠盖是陆路交通管理局约2000年设计和安装的,将路面的水引入沟渠里。之后,该局从陆路交通管理局接手过来照顾和管理,从2000年至今,一直都没有接过任何投诉。
此外,该反指起诉人没有注意路况,没有照顾自己安危,没有使用公园连道,反而在路上骑脚车,明知有危险,却没有避开沟渠盖,因此认为意外是起诉人自己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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