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39岁的承包商今日在新山反贪污法庭,承认企图以1500令吉贿赂依斯干达公主城市政厅一名官员,以作为不采取执法行动的代价,结果换来监禁1天和罚款1万令吉的刑罚。
被告彭国琳(译音),来自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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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他于今年4月12日下午2时20分,在依斯干达公主城市政厅的执法组部门,企图以1500令吉贿赂42岁的执法组助理官员赛礼占,作为执法组不对付一家非法营业的水疗按摩中心的代价,而执法组之前已发出勒令停业通告,业者仍继续在没有执照下张挂招牌。
被告今天早上在法庭面控时,聆听通译员念完控状后,俯首认罪。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陪同哥哥到依城市政厅执法组部门,向执法官员行贿以示“友好”,以便日后不再采取行动。
案情也说,尽管被告三度被警告此事属违法,但被告还是将1500令吉摆在台面上。
执法官员随后逮捕被告,于次日将他带到大马反贪会提出投诉,反贪会于是扣留被告盘查,并在今日将他提控上庭。
被告代表律师吴思汉求情时表示,被告任职承包商,月收入为4000令吉,妻子为家庭主妇,两人育有2名分别5岁和1岁的孩子。
他说,被告是一名高血压患者,需在政府诊所接受治疗,同时是热心捐血者。在接受调查期间,被告都给予合作,以及对所犯过错已感觉悟,希望法官判处最低刑期。
法官拿督阿曼卡玛过后宣判被告从今天开始在居銮监狱服刑1天监禁,以及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支付罚款则以3个月监禁取代。
此案由反贪会检控官尼洛曼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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