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訊)兩名男子遺失身分證的,為省下重辦身分證的罰款,不惜報假案聲稱遇劫,最終被警員識破,明早將雙雙被帶上新山推事庭面控。
新山北區警區總部今午發文告指出,兩男各別43歲和30歲,分別於7月3日和4日報警,案件由重案組警員(D9)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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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宗虛報案,43歲男子報警指在步行時,遭兩名種族不詳摩托車匪攫奪,損失500令吉和身份證。
經重案組警員調查,發現男子實為虛報案件,現場不曾發生攫奪案。
這主要因為男子已遺失身份證3次,不願繳付國民登記局重辦身份證的罰款。
在第二宗虛報案,30歲男子報警稱在士姑來皇后花園一家便利店前方,被一名種族不詳男子搶劫。
但是,經重案組(D9)警員抽絲剝繭後查知,男子實為酒醉時不慎丟失錢包,因不願繳付國民登記局重辦身份證的罰款,而慌報被劫。
文告說,新山北區警方刑事調查完成調查報告後,已將調查報告呈交予副檢察司後,將於明早8時30分,援引刑事法典182(報假案)條文,在新山推事庭提控上述兩名男子。
在刑事法典182條文下被控,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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