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新加坡肅毒局人員上門展開執法行動,揭發37歲母親提供毒品給一對未滿21歲的兒女,甚至每週至少辦一次“家庭聚會”與兒女一起吸食冰毒,前後長達5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這名母親面對5項濫用毒品法令的控狀,她昨天承認其中3項,法官把其他控狀納入考量後,判她坐牢7年又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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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下判時斥責被告,指身為母親,被告有義務保護孩子遠離毒品,但她卻提供毒品協助他們吸毒,罪責非常重。
根據案情,被告的一對兒女事發時分別為20歲和17歲。女兒當時未滿18歲,在兒童與青少年發令下,媒體不得報道會洩露她身份的資料,其中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肅毒局人員於去年3月22日晚上11時,上門突擊被告住家,從單位搜出一包毒品和一些吸毒用具。化驗顯示,被起獲的毒品包含至少0.89克的冰毒。
調查顯示,在肅毒員上門突擊的兩天前,被告曾給女兒吸食冰毒,甚至還把冰毒裝進吸毒用具才交給女兒。根據控狀,除了女兒,被告同樣也讓兒子吸食冰毒。
被告落網後承認,她從2020年11月起,每週至少一次與孩子一起吸毒,以此作為凝聚感情的家庭活動。
被告自2013起 兩度吸毒進入戒毒所
庭上揭露,被告自2013起便兩度因吸毒進入戒毒所。庭上沒有提到被告的罪行是如何被揭發的,她的兒女是否被控也不得而知。
代表律師提呈被告女兒的求情信,內容提及女兒不是因為母親才染上毒癮,而是通過前男友朋友才接觸毒品的。
女兒甚至說,母親是因為她才再次沾毒。
律師也說,被告得知孩子吸毒後,為了確保孩子不在外頭吸毒,以及毒品源自可信賴的“供應商”,她才會犯案。被告當時以為可以藉著定期提供孩子毒品的方式,逐漸減少他們吸毒的次數,進而戒掉他們的毒癮。
律師指出,被告事後已吸取教訓,明白自己用錯方式,並對所作所為感到懊悔,懇請法官輕判,讓她可以儘早與孩子團聚。
控方反駁說,儘管兒女不是因為被告染上毒癮,但她持續提供毒品給孩子的行為,卻讓孩子更容易接觸毒品,籲請法官嚴懲。
更多報道,請留意星洲日報、星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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