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被轉走銀行存款、詐騙導致金錢損失、甚至是被“賣豬仔”到其他國家的事件層出不窮。然而,即使新聞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似乎對於人們自我醒覺的影響微乎其微。
就有受害者在新聞發佈會上,向媒體工作者表示他們沒有關注新聞,所以並不清楚如何防範詐騙。說來也是,教育並非媒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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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別說普通職業的民眾會遭到詐騙,就連一些專業人士也都是受害者之一。
那麼,教育部是不是應該探討將生活知識,包括防範詐騙等納入國民教育之中?
所謂生活知識,就是說當一名學生在踏入社會之前必須要了解的事物,例如如何考駕照、租房子、買房子、找工作、升大學、開戶口等等。
這些明明就非常重要的知識,然而大部分人卻只可以從長輩或朋友身上學習,或是自己四處碰壁之後才學會、掌握。
學校跟社會最大的不同,就是學校可以容忍一個學生不斷犯錯;可是在社會上犯錯,往往會有不小的麻煩,觸犯法律還可能面對牢獄之災。
科技日新月異,學校不能只是教導學術上的知識,而是要與時並進,更新社會重要課題,並且讓學生有基本的瞭解。
尤其詐騙案件都跟手機、網絡和社交平臺脫離不了關係,經常接觸這些領域的年輕人更加有必要去了解,謹慎提防不良分子。
然而,至目前為止,還未見有哪一個政治人物或政府部長去提出這樣的觀點,大家還是忙著找“戰犯”,例如要銀行負責、要警方負責。
除此之外,有人也提出不要使用網上交易系統,避免錢財損失,筆者認為這是不切實際的作法,因噎廢食。
就好比刀具、火爐、汽車等,這些也能造成人命傷亡,難道我們就不去使用嗎?線上交易和無現金已經是大時代所趨,很多的政府單位、部門包括陸交局、法庭也都鼓勵人們採用線上支付了。
因此,從小或從年輕人開始為他們提供防範詐騙的教育和知識,才是國家應該加速跟進的課題。
短期方案,教育部或校方可以跟警方合作,讓警方人員到學校為學生講解防範詐騙的知識;長期方案,教育部應把生活知識和防詐騙納入必修課程之中。
沒有人希望成為受害者,但是提高醒覺和加強知識都是每一個人的責任;避免落入詐騙集團的圈套,才能夠阻止詐騙案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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