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新加坡上诉审判庭 (Appellate Division) 的法官裁定,一对离婚男女在结婚时获得的100万元(新币,下同)红包,应被包含在双方的婚姻资产中,推翻了之前普通审判庭(General Division)的裁决。
根据狮城网媒《慈母航》的报道,该判决于2月18日作出,两人是在高庭普通审判庭作出裁决后,向上诉审判庭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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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背景资料,丈夫和妻子于2015年1月3日结婚,儿子同年11月出生。
妻子2017年9月28日带着儿子与丈夫分居,2018年7月25日提出离婚令,并于2019年1月25日获得批准。
高等法庭于2021年1月28日裁决双方所分配的婚姻资产后,双方皆表示不满意,因此提呈上诉。
新郎的父亲在两人结婚当天包了100万元(支票)的红包,他向法庭表示,该红包只是给儿子一个人,并解释他在敬茶仪式上给了新娘价值2万元的珠宝,以及一辆由儿子提亲时赠送的宝马轿车。
他指出,新娘并没有负担婚礼晚宴的费用。
该张100万元的支票,是存入新郎的个人户口,而不是夫妻两人的联名户口。
高庭法官裁决上述红包应被排除在婚姻资产之外,然而上诉审判庭三司则认为,虽然支票上写着新郎的名字,但红包既然是在敬茶仪式上赠予,对象应包括新娘。
“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否则在敬茶仪式这个场合之下,红包就是共同赠送给新郎和新娘,而不是仅有一个对象。”
三司也指出,夫妻两人原本就计划将这笔100万元存入联名户口,可是丈夫却没有那么做,而且丈夫也并未向妻子纠正,该笔100万元只是给他一个人。
妻子的代表律师也在庭上提呈了一段在2017年7月的秘密录音档,证实了上述情况。
根据判决,双方最终分配的婚姻资产从541万6252.84元,缩减至244万3942.18元。
这部分是因为男子持有的174.4万元的房产股份,以及另一份价值200万元的股息,被排除在最终资金池之外。
双方最终的分配比例为66.5对33.5,男子获得较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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