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來26日訊)4名外國公民午夜時分從新加坡入境我國時,因沒有讓官員在護照上蓋章,導致他們在離境時面對3000令吉罰款及被當局援引移民局法令展開調查至少兩個星期。
馬華全國公共服務投訴局副主任蔡建文今日發文告表示,該局在過去兩個星期,已接獲3起投訴,即外國公民在午夜或凌晨時段,從新加坡入境柔佛州時,疑一時不察,僅使用了一觸即通卡(touch n go)掃描後便驅車進入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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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當他們要從柔佛州離境回到新加坡時,卻因入境時護照沒有蓋章,遭移民局援引移民局法令展開調查,以確保他們並不是非法入境我國。”
需耗2周調查才可離境
他表示,這項調查至少須時兩個星期,這意味著被調查者除了因觸犯我國法令而面對3000令吉的罰款,他們在接受調查期間也不能離境,必須等待整個調查工作結束後才能離開。
“我相信上述個案不是第一次,相信未來也可能再次發生。”
他說,在接獲相關人士的投訴後,他已聯繫移民局官員瞭解情況, 移民局官員指任何外國公民入境我國時,護照都必需蓋上印章,倘若當時櫃檯處沒有官員值勤,民眾可以到移民局的辦公室蓋章。
他表示,若護照沒有蓋章,可能被當視為非法入境而遭當局援引移民局法令展開調查,進而產生諸多不便。
午夜換班時應有人接手
他指出,隨著馬新通道的開放, 數以萬計的兩國國民使用通道往來兩國工作和旅遊等,上述事件的發生是一句警鐘,希望民眾在通關時多加留心。
他說:“我也向移民局表達了看法,希望他們在關卡處安置警示牌溫馨提醒,同時希望值勤官員在換班時,特別是在午夜時段,須確保有人接班後才離開,以免發生令人不愉快或不方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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