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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44pm 15/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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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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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不滿被盤查上傳視頻 · 警方:有權盤查任何可疑人士

网民不满被盘查上传视频,警方:有权盘查任何可疑人士
網民不滿警方盤查,拍下視頻後上傳至社交平臺。(新山北區警方提供)

(新山15日訊)一名網民不滿警方盤查,錄下視頻放上社交平臺,警方嚴正看待指控,並表示警方有權對任何可疑人士進行盤查。

新山北區警區主任魯碧雅於今日上午發文告時指出,根據1967年警察法令第24(1)(a)條文,任何警員可以截停、逮捕任何可疑的人士,以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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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透露,發表上述文告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有網民發佈一則不滿警方執法盤查的視頻。

該視頻的內容是於5月14日下午5時50分,在士姑來皇后花園的本德卡16路上,有一名男子被警方攔截。

從警方提供的視頻中,可聽見一名女子在一旁說:“沒有說明任何情況,就叫人去警察局,也沒有做任何事情,就叫人去警察局。”

魯碧雅指出,該名男子在被帶到皇后花園警察局後,經過調查已經被釋放,然而有關視頻卻被放上社交平臺上廣傳。

她表示,根據1959年國民登記法令第7(1)條文,任何警員在執行任務時,被賦予權力,可以檢查任何人士的身份證件。

“我呼籲所有民眾不要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在社交媒體留言或發佈訊息,違反國家原則的培養德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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