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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44pm 15/05/2022

盘查

警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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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不满被盘查上传视频 · 警方:有权盘查任何可疑人士

网民不满被盘查上传视频,警方:有权盘查任何可疑人士
网民不满警方盘查,拍下视频后上传至社交平台。(新山北区警方提供)

(新山15日讯)一名网民不满警方,录下视频放上社交平台,警方严正看待指控,并表示警方有权对任何可疑人士进行盘查。

新山北区警区主任鲁碧雅于今日上午发文告时指出,根据1967年警察法令第24(1)(a)条文,任何警员可以截停、逮捕任何可疑的人士,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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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透露,发表上述文告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有网民发布一则不满警方执法盘查的视频。

该视频的内容是于5月14日下午5时50分,在士姑来皇后花园的本德卡16路上,有一名男子被警方拦截。

从警方提供的视频中,可听见一名女子在一旁说:“没有说明任何情况,就叫人去警察局,也没有做任何事情,就叫人去警察局。”

鲁碧雅指出,该名男子在被带到皇后花园警察局后,经过调查已经被释放,然而有关视频却被放上社交平台上广传。

她表示,根据1959年国民登记法令第7(1)条文,任何警员在执行任务时,被赋予权力,可以检查任何人士的身份证件。

“我呼吁所有民众不要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在社交媒体留言或发布讯息,违反国家原则的培养德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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