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29岁男子飞脚踢4岁继女的腹部,致使她丧命,今天(9日)在蓄意重伤罪名下被判入狱9年和鞭打12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被告莫哈末沙里欣依斯迈(Muhammad Salihin Ismail)原面对谋杀罪,案件早前在高庭审讯,高庭法官认为被告并非蓄意造成致死的伤势,而判他谋杀罪不成立,改判他蓄意重伤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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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今天下判说,死者是脆弱者,这是加重刑罚因素。此外,法庭必须考虑被告面对的另两项下判时一并考虑的控状。
但法官说,法庭接受辩方说法,即被告与当局合作,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被告和死者的母亲于2016年结婚,当时死者2岁。
根据审讯证据,2018年9月1日,死者在地上小便,被告非常生气,他推倒死者,两次用脚踢她腹部。案发时,死者的母亲不在家。
后来,死者申诉腹痛,并开始呕吐,她整夜间断呕吐,隔天早上不省人事,过后不治。
根据剖尸报告,死者因腹部内出血丧命。
除了蓄意重伤他人控状,被告面对的另两项控状,其中一项指他在2017年用热水烫死者背部,另一项指他在2018年抓死者的头撞地板,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考虑。这两项控状是在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间犯下。
控方指,死者是脆弱者,被告是她的继父,理应爱护她,但被告却伤害了她,违背信任。
控方说,被告在知道死者腹痛,并且呕吐,却没立刻带死者求医,这是加重刑罚因素。
控方也表示,除了蓄意重伤罪,被告还面对另两项控状,这两项判刑时一并考虑的控状,都是严重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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