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一輛大馬註冊的貨車在過去5年,多次在新加坡違規停車,也拖欠交通罰單及車輛入境準證費共2215新元(等於6977令吉25仙),以致被新加坡建屋發展局鎖輪。
據新加坡網媒Mothership報道,大馬註冊汽車在新加坡被執法當局鎖輪是少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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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除了違規停車,車主還拖欠交通罰款及車輛入境準證費。
報道指,在新加坡,一般對違規駕駛者施於高額罰款後再鎖輪是不常見的,因此猜測當局可能已對該貨車車主發出逮捕令,所以才鎖輪。
這輛貨車是停在新加坡兀蘭的露天停車場。
該貨車上貼著一張告示,指貨車自2017年開始未繳付5張總值400新元(等於1260令吉)違規停車的罰單,因此被新加坡建屋發展局鎖輪。
告示註明,車主需繳付100新元(等於315令吉)才能解鎖,並指若擅自拆鎖將會導致車輛蒙受損壞。
車主受促通過新加坡法庭,以一名年齡21歲及以上的新加坡人擔任擔保人,以解決逮捕令的事。
根據建屋發展局的數據庫顯示,該輛貨車從2017年4月21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共接獲5張共400新元(等於1260令吉)的違例停車罰單,最低罰款額為45新元(等於141令吉75仙),最高則100新元(等於315令吉)。
其中2張100新元(等於315令吉)、1張85新元(等於267令吉75仙),1張70新元(等於220令吉50仙),以及1張45新元(等於141令吉75仙)。
此外,該貨車也在2017年1月17日至2018年8月1日期間,接獲3張交通罰單,其中罰款額為2張130新元(等於409令吉50仙)以及1張200新元(等於630令吉),共計460新元(等於1449令吉)。
有關的車主除了需繳付上述罰款額之外,還得向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支付兩筆款項,一是車輛入境準證費共1155新元(等於3638令吉25仙),另一個則是逾繳罰單的罰款200新元(等於630令吉),共計1355新元(等於4268令吉25仙)。
換言之,車主需繳付給新加坡當局的款項達2215新元(等於6977令吉2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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