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有“教師歌手”之稱的補習中心創辦人涉嫌與合夥人串謀,通過偽造薪水單要向新加坡國內稅務局騙取逾10萬新元(約31萬5000令吉)的加薪補貼。
被告於昨日(21日)不認罪,但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必須坐牢12個月又2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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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報道,被告符傑榮(40歲)面對36項偽造文件和兩項詐騙罪,他於昨日聞判後表示有意上訴,稱已找到新證據和證人來證明自己無罪。被告聲稱自己患上了肌肉萎縮症,但他將至死捍衛自己的清白。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在2011年創辦一家補習中心和一家學生託管中心,後來於2013年卸下董事職務,將業務交由兩名合夥人陳瑞昌和傅明山打理,但自己仍繼續參與中心事務。
被告創業後也嘗試拓展歌唱事業,但財力不足,因此向陳瑞昌借錢週轉,對方在短短一年內就借出了逾20萬新元(約63萬令吉)。
一心想到臺灣發展的被告遊說陳瑞昌再出資20萬新元(約63萬令吉),並表示無論如何陳瑞昌都能通過補習中心回本。被告的歌唱事業直至2013年都未見起色,為了兌現諾言,他開始想方設法從名下公司套利。
被告將目光投向新加坡政府發放的加薪補貼計劃(Wage Credit Scheme),同年與陳瑞昌和傅明山見面討論要如何從該計劃中獲得最大的利益。
在計劃下,僱主為總月薪不超過4000新元(1萬2600令吉)的員工加薪時,將獲新加坡政府資助高達40%加薪額。由於傅明山曾為妻子申請到補貼,3人一致認為這種通過幽靈員工“吃空餉”的方法可行。
為了滿足條件,被告和陳瑞昌將他們的父母謊報成這兩家公司的高薪職員,充當營運經理、業務經理、清潔主管和會計員,月薪高達3700新元(約1萬1655令吉)。
事實上,被告的學生託管中心在2013年年底就已售出,但被告和同夥仍一直用其名義偽造員工薪水。陳瑞昌的父母在供證時說,他們由始至終都沒從該中心領過任何薪水,甚至根本不知道他們原來在被告的補習中心是“重要職員”。
被告和兩名合夥人共謀偽造多份薪水單,再提交給當局,企圖騙取10萬2200餘新元(32萬1930令吉)的加薪補貼,但罪行被揭發,分文都沒領到。
被告向法官求情時堅稱自己並非主謀,也不曾與他人共謀詐騙當局,反而在案發前一直向合夥人強調務必奉公守法,所有犯罪行為都是陳瑞昌一人所為。
陳瑞昌和傅明山去年2月認罪後分別被判監禁22周和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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