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鑾14日訊)在新加坡工作女子誤信神棍指她中了28萬新元(約112萬令吉)的馬票,為了繳付獲得馬票獎金的“手續費”,不但被騙了5萬新元(約20萬令吉),還相信借貸公司可以幫忙“追債”,再被大耳窿追討2萬新元的“辦事費”,最終連累家人被大耳窿越洋恐嚇。
來自佔美的黃姓女子今日在候任巴羅區州議員李廷漢、居鑾市議員黃玉英的陪同下,公開個人經歷,希望提醒廣大民眾不要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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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指出,她在4月3日通過臉書看到一個泰國師父看運程的廣告後聯繫對方,泰國師父說她有財運,隨即給了她4個號碼,還聲稱會幫她買馬票。
當天晚上泰國師父通知她已經中了三獎,獎金高達28萬新元(約112萬令吉),她向對方索取了馬票代理的聯繫方式要領取獎金,殊不知對方多次以各種理由,包括手續費、政府徵稅、公司轉賬費用等,要求她繳付手續費。
黃小姐幾次匯款給對方,總額達到5萬1000新元(約20萬4000令吉),最後對方還要求她給一筆2萬4000新元(約9萬6000令吉)的費用,以用作不同公司之間轉賬的手續費。
雖然拒絕了這次的匯款要求,但黃小姐再次在臉書上看到借貸廣告,點擊廣告後她根據要求提供了銀行戶口、身份證等的個人資料,最終“貸款”沒有被批准,但言談之間對方指可以協助黃小姐去追討獎金,但需要一筆費用。
黃小姐聲稱,她要求取得獎金後再把費用分給對方,對方視做她答應給錢“辦事”,於是對方確實有打電話給馬票代理追錢,過後就向她追討2萬新元(約8萬令吉)的“辦事費”。
她認為,自己並沒有答應給錢,豈料對方卻開始恐嚇和騷擾家人和身邊的人,包括到錯誤的地址放火,聲稱100瓶汽油就可以燒完全家等恐嚇她的母親。
黃小姐在經歷了這一切後,終於向朋友說出經歷,才在朋友的提醒下得知自己一開始就陷入了詐騙,於是她4月9日在新加坡警局報案,同一天趕回位於佔美的老家,也在居鑾警局備案。
對此,李廷漢呼籲社會大眾要小心類似的詐騙事件,不要輕易上當,凡事先求證和向家人確認。
他說,任何正規程序都不會要求先匯款再獲得獎金的,他會協助向警方跟進和尋求解決辦法,任何訴諸暴力都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黃玉英則表示,任何人要借貸都必須親自到銀行詢問,而不是通過網絡詢問和提交申請,否則很容易陷入麻煩的漩渦之中。
她表示,不會有任何無條件的借貸,太容易借到的錢往往都不會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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