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嚴重的政治亂象從509大馬變天的那一刻開始,3年內換了2次政府和3任首相,多位人民代表也化身“青蛙”。
當時,全國大選及11州選同步舉行,國會有13位政客選後從國陣跳槽希盟;沙巴政權懸峙時,沙巴團結黨、沙巴人民團結黨和民統黨選擇退出國陣,與民興黨和希盟組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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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的懸峙政府在巫統州議員跳槽後,希盟州政權更鞏固;霹靂州政權同樣因2名巫統議員跳槽,讓希盟成功執政。
希盟向來以打造健康政治為口號,建立更好的馬來西亞,卻接納政治青蛙;行動黨也默許通過議員跳槽來組織州政府。
政治青蛙的跳槽風氣視乎被合理化,實際上是政客為了個人私利,以“更好地服務選民”為理由,罔顧民意地跳來跳去。
喜來登政變是希盟內部分歧,導致土團黨及部分公正黨國會議員出走,隨後多個州政府也因新的政治聯盟而重組政府。雖然說是新政治結盟,實質上還是政治青蛙,違背選民當初投選的政黨和聯盟。
旺盛的跳槽風氣持續不斷,去年沙巴再次因政治青蛙,令民興黨主導的州政府垮臺;該場沙巴州選不只勞民傷財,還導致全國冠病大爆發,人民付出慘痛代價。
今年,馬六甲又因4只政治青蛙,令去年剛組織的國盟州政府垮臺,雖然選舉嚴守防疫標準作業程序,沒導致疫情爆發,但疫情中勞民傷財的州選,讓人民對政治失望。
如何制止政治青蛙?制定反“跳槽法”或“罷免法”應該是全民所期,避免政權被青蛙“綁架”而無休止的變天。
反跳槽法令在大多數國家,不論什麼原因,只要退出原有政黨就直接革職和懸空議席,重新選舉。但我國的反跳槽法卻牴觸聯邦憲法第10條文第1章闡明的 “結社自由” 。
因此,罷免法是相對民主的做法,涉及的議員擁有向選民解釋的機會,再由選民決定是否罷免該議員;罷免法也允許選民在對議員不滿的情況下,發動聯署收集足夠簽名以罷免該議員。由於不是每個跳槽案列都須進行選舉,所以較省時、省力和省錢。
為了打造更健康的政治環境,政府急需推動法案以制止跳槽風氣,無論是反跳槽法或罷免法,只要能夠制止青蛙跳槽導致政治動盪,就是好方法。
唯有政治穩定,政府才能專注治國,讓國家走向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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