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一对在4年前被控贩毒和拥毒的华裔男女,经过漫长的审讯,最终因为控方未能证明表面证据确凿,今日获新山高庭宣判无罪释放。
无罪释放的华裔男女,分别是吴伟泰(33岁,译音)和杨温蒂(25,译音)。他们2017年被捕时,吴伟泰是手机店售销员,杨温蒂则从事网卖工作,他们当时是男女朋友关系。
ADVERTISEMENT
他们在休庭后,以极快速度离开法庭,同时用手遮挡脸部,避免样子曝光。
吴伟泰在两项拥毒和3项贩毒罪名下被控,杨温蒂则在1则拥毒和3项贩毒罪名下被控。
两项贩毒控状指吴伟泰和杨温蒂于2017年11月15日傍晚6时45分左右,在新山拿督阿都拉达希路一座公寓的一个单位内,贩运91.22公克和71.33公克的摇头丸,触犯危险毒品法令39B( 1)(a)(贩毒)条文,及可在同法令39B(2)条文下判刑,并与刑事法典34(同谋)条文下同读。
另一项贩毒控状则指吴伟泰和杨温蒂于2017年11月15日傍晚6时45分左右,在新山拿督阿都拉达希路一座公寓的一个单位内,贩运14.89公克的一粒眠,触犯危险毒品法令12(2)(拥毒)条文,及可在同法令12(3)条文下判刑,并与刑事法典34(同谋)条文下同读。
吴伟泰和杨温蒂也被控于2017年11月15日傍晚6时45分左右,在新山拿督阿都拉达希路一座公寓的一个单位内,拥有40.14公克的摇头丸,触犯危险毒品法令12(2)(拥毒)条文,及可在同法令12(3)条文下判刑,并与刑事法典34(同谋)条文下同读。
此外,吴伟泰被控于2017年11月15日傍晚6时45分左右,在新山拿督阿都拉达希路一座公寓的一个单位内,拥有2.78公克的摇头丸,触犯危险毒品法令12(2)(拥毒)条文,及可在同法令12(3)条文下判刑。
他们2017年11月下旬被控,案件在1年后移交新山高庭审理,同时于今日裁决。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卡玛尔下判时,基于控方未能证明表面证据确凿,因此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此案主控官是法依查副检察司,吴伟泰和杨温蒂分别委任莫哈末道勿及R.K梅农抗辩。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