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乱停人行道 柔陆交局检举115辆



(新山14日讯)柔佛州陆路交通局于昨日傍晚至凌晨取缔州内违例停车者,也包括将汽车停放在人行道上者,行动中被取缔各类商用车辆多达115辆。
柔州陆路交通局于今日通过官方脸书贴文指出,该局的投诉、调查及情报组12名官员和调查官于昨日傍晚6时至凌晨12时,援引了1959年交通条规以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4条文,与条规48(1)条文下同读展开取缔违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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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触上述条文者,一旦被定罪,可面对罚款不少过1000令吉、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刑罚。
根据贴文释出的照片显示,遭取缔的车辆为厂巴、旅游巴士、重型罗里,皆属于商用车辆。

贴文指出,拥车者必须遵守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制定的条规,即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格内,不得随意停放在未经允许的地方。
贴文也指出,货车、公共交通工具等重型车辆随意停放在路肩或住宅花园区所带来的阻碍交通问题,已引起民众的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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